拼音检词语
代言门
拼音:dài yán mén
基本解释
从CCTV“3·15”晚会屡次曝光部分明星代言产品的质量事故,到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代言门”再度将明星做广告推上风口浪尖,“明星代言”无疑已成为近年来“艺人”、“消费者”各执一词的对垒,郭东临、郭德纲、文清、李宇春、周杰伦、徐帆等人都曾成为众矢之的。而后新闻舆论渐渐归于理性,考虑到明星本身也是问题产品的受害者,且基本上明星没有绝对的时间和专业知识去了解所代言产品,但就道德角度来讲明星仍不可避免的承担一些道德责任。
详细解释
知情人曝“羽·泉”被骗
律师、胡海泉称确有此事
不久前,记者从事件知情人处偶然获悉,“羽·泉”最近被骗了,被人“黑”了一百多万,近日正在筹备打一场官司,具体内容与“代言”有关。为此记者通过多方打探,最终找到组合成员胡海泉,胡海泉人在无锡,不过已在电话中确认了此事,但细节并未亲自透露,只是说交由律师处理。随后记者又辗转联络到“羽·泉”的律师李静传进行求证,李静传证实确有此事,且陈羽凡、胡海泉(即“羽·泉”组合)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深圳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实力雄厚 为赵本山“关系”户
该公司实为一家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涉及数码、影音、通讯等多个领域,为深圳市利税大户。记者在浏览其官网首页时虽未看到“羽·泉”以形象代言的形式出现,却发现赵本山的形象出现在首页,此时记者才忽然想起赵本山《刘老根》系列电视剧中就曾出现“科诺”品牌产品的随片广告,双方有过长期合作。
形象未经许可被用 “羽·泉”名利双失
记者从李静传律师处了解到,2005年“羽·泉”与该公司达成协议,双方拟成立赛米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经营项目为MP3、DVD两种,由公司出资195万元,即持有65%的股份,“羽·泉”为产品形象代言人,并持有35%股份,不过鉴于该公司对“羽·泉”的名人效应对未来“赛米公司”的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起到的重要作用的认可,该公司将代“羽·泉”缴纳出资款105万元。
按照合同上的规定,赛米公司的成立及股权安排的完成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不过合作协议早已于2005年9月就签署完毕,可至今中科诺仍没有成立赛米公司。而且从协议内容可知,使用“羽·泉”作为形象代言的前提是代缴出资105万元后,且还应得到“羽·泉”商务代表的同意及认可,但事实情况“羽·泉”并未获得任何应得的股东利益和告知,而该公司的部分产品就已经打着“羽·泉”的代言旗号开始销售了,对此情况,记者专门打电话至该公司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含糊其辞,不予回应。
事发后,“羽·泉”曾在北京以侵权为由起诉过该公司,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自行撤诉了,近日“羽·泉”又委托律师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中科诺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已经解除,同时判令该公司向自己赔偿违约损失人民币120万元。
侯耀华代言门事件
侯耀华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在2009年11月1日就已经公开曝光,当时中国广告协会接连公布了十几条虚假广告,全部都是由演员侯耀华代言,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5天后的11月6日,侯耀华在自己的博客中发布了公开道歉信,但事件并未就此平息,不少网友对侯耀华提出了种种质疑,对此,侯耀华在接受《今日说法》专访时也颇感委屈,他指出当时录制节目时,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在介绍产品,但最终所有人却都把矛头指向了他。
侯耀华 看着题字器说的
侯耀华在《今日说法》中称,全世界的广告,全有夸张的成分在里面,因为不夸张就不叫广告,“广告就是告诉您有个新的东西出来,选择权在您自己。”侯耀华说,自己被广告协会披露出来的十条广告都是自己以主持人身份参加的,“我的劳务也就八千一万两万顶多三万。”对于广告中的虚假广告词,侯耀华为自己辩解到,“我没有吃过,因为我没这毛病我怎么可能吃这药,我是看着题字器说的。”侯耀华表示,由于录制节目时自己的医学知识浅薄,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并且认为自己其实是做了一件“好事”,“如果有一种家庭能承受得起,而且又有一定疗效的药,让老百姓看病不用去花钱挂号,坐车,领药,又能减轻一点疾苦,这是好事。”
明星成替罪羊?
似乎虚假广告的矛头都指向了代言的明星们,但是明星是否就该为代言行为负全责呢? 12月11日,侯耀华被央视《今日说法》“点名”批评,这是继《新闻30分》、《经济半小时》后,央视第三次批评侯耀华。11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 对于代言如此之多的虚假广告,侯耀华为自己辩解“自己医学知识浅薄”、“这不是私人的问题”、“我也是受害者”。他说:“现在都把这个叫‘广告门’,我觉得很好。谁是把门的?谁收的门票?我们只是票上印的照片,不能因为现在找不到把门的,就把责任都找到上面有相片的人。” 侯耀华只是众多代言明星中的一个典型,放眼看去,现在还有多少广告没有明星的身影,而与侯一样被揭露的虚假广告代言明星也不在少数。 中央电视台品牌顾问、著名品牌战略专家李光斗向记者表示:“中国是明星代言盛行的国家,明星代言的广告可以占到广告量的1/3。中国也是明星效应比较大的国家,中国消费者对媒体比较信任,羊群效应明显。在国外,只有一线大牌明星才有代言的机会,而且收费高昂,但在国内,即便二三线的明星也不缺代言的产品。这是个大市场,传播效应强,所以也最容易出现误导消费的现象。”
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等一连串的虚假广告将代言人侯耀华推到了风口浪尖,演员侯耀华被老百姓戏称为“侯药华”。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两大文件就拿明星开刀,明确禁止明星在医疗广告中为其疗效作证明,并对商业广告的播出时长、时段、内容以及频道均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
侯代言的十则广告
天元牌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加拿大V6胶囊、角燕G蛋白胶囊、黄金九号、伯爵胶囊、康大夫茶愈胶囊、方舟凯达降压仪、杜仲降压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