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检词语
面粉增白剂
拼音:miàn fěn zēng bái jì
基本解释
面粉增白剂 - 概述
面粉增白剂,有效成分过氧化苯甲酰(BPO),学名叫稀释过氧化苯甲酰。是中国八十年代末从国外引进并开始在面粉中普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它主要是用来漂白面粉,同时加快面粉的后熟。其作用机理是: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水和酶的作用下,发生反应,释放出活性氧[O]来氧化面粉中极少量的有色物质达到使面粉增白的目的,同时生成的苯甲酸,能对面粉起防霉作用,是目前许多国家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也是中国面粉加工业普遍使用的品质改良剂。国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明确将过氧化苯甲酰归为面粉处理剂类,规定其使用范围是小麦粉,最大使用量是0.06g/kg。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过氧化苯甲酰的最大用量为60PPM,即0.06克/公斤面粉。
面粉增白剂 - 害处
面粉中增白剂超标事件时有发生。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粮油食品专家杨万生和国家粮食局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蒋新正分析认为,造成超标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由于技术上难以做到增白剂添加均匀;二是不排除少数企业为了提高白度而超标滥用。两位专家同时指出,更有甚者,个别不法添加剂厂商搭掩护车,为降低成本,用滑石粉作稀释剂生产过氧化苯甲酰,甚至用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来代替过氧化苯甲酰添加到面粉中,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专家认为,增白剂超标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国标准中还允许使用过氧化苯甲酰。
深圳海川食品研究所所长刘梅森博士指出,长期食用含有超量增白剂的面粉,会造成苯慢性中毒,引起神经衰弱、头晕乏力等。
过氧化苯甲酰是略带刺激性气味的白色粉末,对人体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皮肤有刺激及致敏作用,在化工行业被广泛用作氧化剂,如用于石蜡的脱色。医药行业可将它作为角质溶解剂用于治疗痤疮的外用药,在提醒患者的注意事项中一般会标有“本品仅供外用”、“如果出现严重刺激反应立即停药”、“不得用于眼睛周围或黏膜处”、“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等字样。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和污染专家委员会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动物食用625mg/kg过氧化苯甲酰的饲料后会出现不良症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虽然食品添加剂在现在食品工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过增白剂对于面粉而言,仅仅是增加了面粉的感官,对于健康没有任何好处。相反添加增白剂,由于会氧化面粉中的一些维生素A、胡萝卜素以及少量的维生素E和部分B族维生素等成分,因此会破坏面粉中的这些营养素,而这些维生素正是我们平时饮食中容易缺乏的维生素,所以从营养学的角度讲,面粉中不应该添加增白剂。
杨万生和蒋新正告诉本报记者,《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最大允许添加量为0.06g/kg。此标准与当今世界人们崇尚自然,追求营养健康的趋势不相符,国际上以食品安全规范严格著称的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都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
“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末,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增白剂,是满足了当时人们追求面粉越白越好的心理要求的话,那么在20年后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的今天,人们更关心的是食品的安全、营养和健康。所以与时俱进,健全食品标准,保障食品安全,无疑应该是国家标准制定部门的当务之急。”两位专家如是表示。
面粉增白剂 - 禁用之争
面粉行业中普遍使用的过氧化苯甲酰具有强氧化作用,它可以缓慢地氧化面粉中的叶黄素、胡萝卜素,使其由略带黄色变为雪白,同时面粉原有的麦香味会消失,散发出“漂白剂的味儿”。
王瑞元,是中国国内坚决要求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元老级”人物。20年前,正是他最早引进并同意在面粉中添加有漂白功能的增白剂,当时他正任商业部粮油工业局局长。王瑞元之所以对增白剂的态度产生180°大转变,是因为他后来到国外考察时,发现欧盟、澳大利亚已禁用增白剂。
在王瑞元的倡议下,全国面粉龙头企业先后四次联名写信给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禁用过氧化苯甲酰。随后,国家粮食局站到了主张禁用一方,2006年,国家粮食局将小麦粉国家标准草案中禁用增白剂的报批稿呈给国标委。
但卫生部认为,小麦粉国标修订草案中禁用过氧化苯甲酰等化学增白剂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存在矛盾。
反禁方:美国仍在用
卫生部提出了诸多反对禁用的理由,认为按我国标准规定的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量,不会造成人体健康危害,还指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允许使用,美国等国也允许使用。
反禁方的科学依据出自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JECFA对过氧化苯甲酰的评价是:过氧化苯甲酰在人用小麦(1996,13.00,0.66%,吧)粉的允许处理量为0~40mg/kg(特殊条件下为40~75mg/kg)的ADI值。ADI值即“依据人体体重,一生摄入一种食品添加剂而无显著健康危害的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估计值”。
反对禁用方以食品添加剂企业、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卫生部为主。郑州海韦力食品工业公司为代表的数十家食品添加剂企业也曾联名反对禁用,因此国标委将小麦粉新标准草案的批准延搁了下来。
主禁方:会破坏叶酸
而以中国国内面粉龙头企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国家粮食局为主的主禁方一致认为,过氧化苯甲酰仅改变面粉外观,却破坏了面粉中叶酸等微量营养素,增加人的肝脏负担,并可能致癌。
2003年,山东省青岛市疾控中心和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杨新美等人证明,过氧化苯甲酰确实破坏面粉中的叶酸。2004年的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报告认为,因为缺乏叶酸,全国每年有近40000名缺陷儿出生,高危人群在北方。
尽管在小麦粉标准里,过氧化苯甲酰的禁与不禁还在争论不休,但2008年新颁布的《营养强化面粉标准》中称,为了确保营养强化面粉的“安全性”和“营养性”,在营养强化面粉的卫生指标中“不得检出”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
面粉增白剂 - 禁用的异议
过氧化苯甲酰是中国GB2760允许使用的面粉处理剂,近年来经过多方的论证,无论是国外还是中国的权威部门都已证实,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使用是安全的,而且没有对面粉的营养产生影响。事实上过氧化苯甲酰是许多国家在面粉中允许使用的面粉处理剂,至今没有一个国家禁用,也没有任何关于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使用对人体有危害的科学报道。
近年来,中国关于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个别部门和人士不断提出禁用的呼吁,作为稀释过氧化苯甲酰的生产者观点是,如果有科学的依据证明过氧化苯甲酰在我国的面粉中使用存在食品安全的隐患,我们完全赞同禁用!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一些部门和人士提出禁用的真实原因是纯属商业竞争,而且为了达到利用国家标准干预正常的市场竞争,利用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知识的不甚了解,捏造事实,这是很不负责任行为!
关于一些部门提出禁用过氧化苯甲酰的理由,并没有列举出实质性的科学的依据,甚至有些观点和依据与事实相背离!
1、提出“过氧化苯甲酰只是面粉增白剂,对面粉只有增白作用,并没有实质性的提高面粉的质量,反而掩盖了麸星不合格的缺陷”。
而事实是,过氧化苯甲酰根本不能漂白麸星,反而会使麸星更加明显;过氧化苯甲酰的作用也不只是漂白剂,更主要的作用是熟化剂,这一点在CAC、美国FDA、加拿大以及日本的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解释,也是过氧化苯甲酰的基本常识。
2、认为“过氧化苯甲酰和面粉均为粉末,易结团,很难保证和面粉混合均匀,是重大卫生安全隐患。”
事实上,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不要说采用中国的专利产品——先进的微量随动添加技术,即使用普通的微量添加机,通过制粉工艺流程中面粉绞龙和检查筛的反复混合,都能完全达到混合均匀度的要求,这是面粉加工的基本常识。
如果不是这样,国家公众营养中心目前正在积极推广《营养强化面粉》,要加的微量添加剂更多,那将如何混合均匀呢?
3、认为“过氧化苯甲酰添加到面粉中破坏了面粉中的营养成分”也是一些提出禁用的主要理由之一。
事实上,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不要说采用中国的专利产品——先进的微量随动添加技术,即使用普通的微量添加机,通过制粉工艺流程中面粉绞龙和检查筛的反复混合,都能完全达到混合均匀度的要求,这是面粉加工的基本常识。
如果不是这样,国家公众营养中心目前正在积极推广《营养强化面粉》,要加的微量添加剂更多,那将如何混合均匀呢?
3、认为“过氧化苯甲酰添加到面粉中破坏了面粉中的营养成分”也是一些提出禁用的主要理由之一。
事实上过氧化苯甲酰是否破坏了面粉的营养成份是很好验证的普通检验,一般省市级化验中心都可以验证。只需把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和没有添加剂的面粉做个对比检验就可很好地说明问题,为什么不拿出数据说话呢?因为科学检验证明面粉增白剂根本没有破坏面粉的营养。
4、关于“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含有微量砷和铅,可能造成微毒的累积,损害健康。”的观点更是不负责任的,只要稍微了解食品添加剂标准的都知道,只要是食品添加剂,砷和铅都是严格控制的指标,查询一下稀释过氧化苯甲酰的标准GB19825-2005就可以清楚的得知,稀释过氧化苯甲酰的砷、铅和大多数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一样。
5、提出“消费者崇尚自然,人们已摒弃用白度来选择面粉和面粉制品,不少大的面粉公司都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表面上看很有道理,其实是自相矛盾的!
GB2760只是规定过氧化苯甲酰是面粉添加剂,面粉企业完全可以自由选择。既然消费者不再以白度选择面制品,面粉企业完全可以抓住这一商机,生产不加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或采取标识的方法让消费者自行选择,这样才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做法。为什么还要不遗余力的禁用,难道真的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吗?
6、提出“对小鼠进行的研究试验报告表明,过氧化苯甲酰极有可能有致癌性,说明过氧化苯甲酰可能是促发因素”的观点更是和事实相违背,因为如果这是事实,只要列出依据,就完全可以成为禁用的有力证据,为什么不把依据列出呢?只要了解食品添加剂评估知识的都知道,只要有依据证明某种物质有致癌性,JECFA是不可能列入食品添加剂的。由韩国承担毒理学研究,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组织公布了过氧化苯甲酰详细的毒理性试验评估报告(SIDnitialAssessmentReportForSIAM15-Boston,USA,22-25October2002),是过氧化苯甲酰目前唯一的权威安全评估报告,该报告详细的论述了过氧化苯甲酰对人体没有危害。
7、中国一些面粉企业超标使用过氧化苯甲酰,这是事实,也是目前关于过氧化苯甲酰的的争议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以此就归结为面粉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是不科学的。中国规定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使用量在60mg/kg,基本能够满足后熟的需要,要完全满足白度要求,需要的添加量在80-100mg/kg。如果查询一下近几年中国部分面粉企业为什么超标使用,而且使用量大都在100mg/kg的原因,是因为一些面粉企业片面强调面粉白度过量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而被执法部门查处,再加上一些新闻媒体的不负责任的炒作,发表一些非科学事实关于过氧化苯甲酰的有毒报道,从而引发了关于过氧化苯甲酰的争议!
其实,这是因中国的现行添加标准不能满足市场实际需要,而美国(FDA)对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使用不作限制(GMP),加拿大规定的使用量在150mg/kg。如果参考国外标准,适当合理的调整过氧化苯甲酰在我国面粉中的使用量,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二、要科学公正的看待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的禁用必须要有严谨的科学依据。
1、GB2760和《小麦粉》标准不仅是对食品添加剂和面粉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监督,也起着对食品添加剂和面粉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同时GB2760和《小麦粉》标准也是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主要法律依据,其各项指标的制定都要有严谨的科学依据。
2、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批准使用和禁用,是建立在一整套科学严密的毒理性评价基础上的。主要依据包括慢性毒理试验、急性毒理试验(LD50)、ADI值以及JECFA和国际相关组织的评价等卫生学意义的指标。我国要禁用过氧化苯甲酰,主要依据是食品添加剂的卫生学指标,如果把一些主观舆论和没有定论的观点作为禁用的依据,那是不正确的。而把没有科学事实和不了解食品添加剂卫生学指标的部门意见作为禁用的理由,本身就是一种渎职的行为!
同样,对于禁用过氧化苯甲酰的依据不去查证其科学性,甚至提供一些非科学事实的依据,把商业利益之争引入国家标准之争的做法也是不负责任的!
3、CAC《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是世界各国公认的食品添加剂权威标准,中国目前是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国,2007年4月24日至28日由中国作为主席国在北京召开的第3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上,来自世界各国和27个国际组织的260余名代表,审议通过的《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规定:过氧化苯甲酰为小麦粉处理剂,在面粉中的最大使用量为75mg/kg。过氧化苯甲酰被列入《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被世界各国所认同,已充分说明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使用是安全的。另外,美国、加拿大等国都已根据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最大添加量,美国规定过氧化苯甲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添加,没有量的限制;加拿大规定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添加量为150mg/kg;而我国规定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添加量为60mg/kg。
4、中国一些部门要求在面粉中禁用过氧化苯甲酰完全属于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SPS),需要考虑到WTO的贸易规则,特别是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采取的技术壁垒,必须考虑到SPS协议。这涉及到我国入世所要遵守承诺!而要禁止过氧化苯甲酰,需要按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评价要求提出科学的试验数据和依据,如果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且不符合SPS协议而禁用过氧化苯甲酰,那么今后任何的WTO的成员国都可以随时以我国违背SPS协议要求我国解禁。
5、需要指出的是许多非法物质也可以漂白面粉,甚至效果更好,而且价格低廉,使用方法也很简单。就馒头来讲,白度和口感松软是消费习惯要求,而我国的加工馒头、面条、餐馆可以说不计其数。如果禁用过氧化苯甲酰,由于市场的需求和管理上的难度,很可能导致会出现大量采用吊白块、荧光粉、硫磺熏蒸等非法漂白馒头,出现真正的危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的问题!
食品添加剂是中国的一个新兴行业,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关心我们的食品安全是无可非议的,对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的公开评价一定要科学公正,如果有科学依据证明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使用对人体有害,我们也完全支持禁用。但是如果仅仅为了一些单位或者商业利益,而提供一些非科学事实的依据,甚至有意夸大过氧化苯甲酰的危害性,利用国家标准干预正常的市场竞争,那不是关心我们的食品安全,而是公众真正的不负责任!也是对面粉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面粉增白剂 - 安全性科学依据
一些呼吁禁用面粉增白剂打着为食品安全为公众利益考虑的口号,通过新闻媒体大肆宣传,实际是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一些人为了证明面粉增白剂有害,把不是食品添加剂的“吊白块”(属于化学工业漂白剂)和面粉增白剂相提并论,混淆概念,愚弄公众!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理应受到谴责!中国标准规定面粉增白剂在面粉中的使用量为60mg/kg(实属标准偏低,和实际需要不相符合),而中国一些面粉企业超标使用面粉增白剂大都在60-100mg/kg,在网上查查就可以印证。可以说一些面粉企业超标使用面粉增白剂的行为是不符合中国标准的规定,根本谈不上安全问题!美国FDA是世界各国公认食品添加剂权威部门,也是许多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的主要采标对象,以下是部分关于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安全性科学依据!
1、美国对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使用不限量
(1)过氧化苯甲酰在小麦粉中可作为漂白剂。
(2)过氧化苯甲酰在小麦粉中添加量可以根据正常生产需要添加,无最大使用的量限制(GMP)。
资料来源:http://www.grokfood.com/regulations/184.1157.htm
2、加拿大规定面粉增白剂的使用量是我国的2.5倍
(1)过氧化苯甲酰在小麦粉中可作为漂白、熟化和面团改良的食品添加剂。
(2)过氧化苯甲酰在小麦粉中的最大添加量为150mg/kg。
资料来源:http://laws.justice.gc.ca/en/f-27/c.r.c.-c.870/124280.html
3、CAC最新提高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添加量
CAC在2007年最新颁布的《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第八版(CXS-192)已将过氧化苯甲酰正式列入面粉添加剂,并将在面粉中的最大使用量由66mg/kg提高到75mg/kg。
资料下载:www.codexalimentarius.net/web/standard_list.do?lang=en
www.codexalimentarius.net/gsfaonline/foods/details.html?id=102
4、面粉增白剂安全评估报告
由韩国承担毒理学研究,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组织公布了过氧化苯甲酰详细的毒理性试验评估报告(SIDnitialAssessmentReportForSIAM15-Boston,USA,22-25October2002)。该报告详细的论述了过氧化苯甲酰对人体没有危害。
试验评估报告下载:http://www.inchem.org/documents/sids/sids/benzoylper.pdf
还有许多证明面粉增白剂是安全的,中国目前关于面粉增白剂的有害报道,可以说都是查无实据。另外,科学检验证明面粉增白剂根本没有破坏面粉的营养,这是很好验证的普通检验,一般省级化验中心都可以验证。目前的依据证明面粉增白剂在众多食品添加剂中属于十分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其安全性方面可以说是无懈可击,这一点是一些呼吁禁用面粉增白剂的人士却没有想到的。在看看一些关于禁用面粉增白剂的报道,内容除了一些耸人听闻词语和张冠李戴推论,没有一点实质性的科学依据,甚至连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评价程序和相关安全评价指标都不了解。关心我们的食品安全是无可非议的,但不要能为了政绩和新闻热点不负责任的胡编乱造,那不是关心我们的食品安全,而是在愚弄公众!
面粉增白剂 - 关于禁用的思考
关于禁用和反对禁用,到底谁对谁错,姑且不论,说出一个简单的并非是过氧化苯甲酰的主要作用的事实,请大家思考一下:没有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蒸出的馒头和轧出来的面条一般都呈黄色或者暗黄色。面粉厂都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了,蒸馒头店和轧面条店以及饭馆要想蒸出白馒头轧出白面条,方法其实很简单。
方法之一:只需要在和面时添加一点吊白块,次氯酸盐等工业漂白剂,就可以蒸出白亮的馒头轧出白亮的面条!吊白块、次氯酸盐、硫磺都是普通的工业品,一般的化工商店都可以买到,而且价格很便宜,两三块钱一公斤,蒸馒头店和轧面条店买个两公斤就就用一个多月。
方法之二:硫磺熏蒸馒头方法更为简单,蒸馒头时,只需要在蒸笼的底部放个小碗,里面放块硫磺,等馒头蒸熟了,硫磺也挥发完了,硫磺的蒸汽会把馒头熏的很白。
方法之三:就是物理增白,在蒸馒头轧面条时添一把荧光粉,可以增白馒头、面条的荧光粉种类很多,至少在100种以上。荧光粉的价格要比吊白块贵些,一公斤大概在10元左右,如用荧光粉蒸白馒头,一个月要多花20多元。
以上几种方法十分简单,到化工商店随便买点以上产品,大家就可以自己在家里用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蒸出又白又大的馒头。
吊白块、次氯酸盐都是工业漂白剂,其致癌性是勿庸置疑的,而硫磺的蒸汽含有许多致癌物也是事实,而荧光粉的致癌性最强。
值得庆幸的是,蒸馒头店和轧面条店以及饭馆小心点,不要超量添加,就不会吃死人的,就是吃几年也不会有问题,至于会不会导致一些人致癌,恐怕需要好好验证了!
目前,在馒头、面条等面制品中并没有发现有人使用以上方法漂白馒头和面条。道理很简单,因为中国的面粉企业都使用了过氧化苯甲酰,面粉的白度都已经达到了极限,再加任何的化学漂白剂效果都不会在有增白的效果。蒸馒头店和轧面条店以及饭馆不会在添加吊白块、次氯酸盐、硫磺,除非是白痴!
提出几个问题大家思考一下:
1、如果中国面粉厂都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都生产“无公害”“有机”“天然”的面粉,那么蒸馒头店和轧面条店以及饭馆会不会也不追求馒头、面条的白度,都加工“无公害”“有机”“天然”的馒头、面条,而不会添加吊白块、次氯酸盐、硫磺呢?
2、中国有多少蒸馒头店和轧面条店以及饭馆?有人说有几百万家,有人说星罗棋布,反正是不少。采用什么方法来提高他们的素质,监督他们不使用吊白块、次氯酸盐、硫磺漂白馒头、面条?
3、有人这样说:如果所有的蒸馒头店和轧面条店以及饭馆买到的面粉都是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的黄色面粉,他就要自己在家蒸馒头,擀面条,这种观点是不是偏激?
4、还有人预言,只要中国的面粉都是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黄色面粉,可能会有些不法加工者,为了蒸出白馒头肯定会有不法商贩超量添加有毒物质,很可能会出现一些急性中毒事件,但这种观点应该说也缺乏科学依据,因为长期食用会致癌是毋庸置疑的,而当时吃了是否会发生急性中毒,还有待于验证。也许由于三鹿事件的教训,相信中国一旦禁用过氧化苯甲酰,肯定会加大对蒸馒头店和轧面条店以及饭馆的监督力度!这种预言是在杞人忧天!
5、还有一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卫生部只规定了可以在面粉中添加,没有说必须添加,既然大家都这样不喜欢增白的面粉,这是多么大的商机啊!那些积极主张禁用的大型面粉厂和人士,干嘛不抓住这一商机,生产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公开标识“不含增白剂面粉”,在社会上公开出售获取暴利,却在这里煞费苦心地提出禁用呢?看来都是很有良心的为公众食品安全铁肩担道义、不谋私利的君子。一位自称是资历很深的粮食局人士,自以为是他同意引进了过氧化苯甲酰,打开了过氧化苯甲酰的潘多拉盒子,因此不禁用过氧化苯甲酰,他死不瞑目,真是令人钦佩!也有人说,如果说禁用了过氧化苯甲酰,才是真正的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前者应被大家歌颂,后者肯定遭大家指责和辱骂!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次关于过氧化苯甲酰的争议,绝不是安全问题。大家可以查查前几年的呼吁禁用的言论,大都是大谈过氧化苯甲酰有毒,而今为什么不谈啦?因为他们知道过氧化苯甲酰在安全性上没有任何问题。其实呼吁禁用过氧化苯甲酰的真正目的就是商业利益之争,我国一些中小型面粉厂的面粉白度和大型面粉厂的一样,大面粉厂在白度上失去了优势,想通过禁用过氧化苯甲酰而获得利益。于是就人为的鼓动一些人士操纵新闻媒体,利用公众对添加剂知识的不了解,愚弄公众,挑起社会舆论的愤慨,以达到迫使中央领导采取行政手段,禁用过氧化苯甲酰。
他们的这种宣传确实迎合了公众的逆反心理,社会舆论一直谴责反对禁用的卫生部,连世界许多国家的都公认和尊敬的营养与食品安全专家,我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也遭到攻击和辱骂。陈老一生都在致力于食品安全的研究,是我国食品毒理学学科的创始人,他为人耿直,在食品安全方面科学严谨,从不趋炎附势。陈老不仅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食品安全学者典范,也被推举为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的主席。一个世界公认的我国营养与食品安全专家却被误解和指责,实在令人失望和遗憾!
食品安全的确是大事,只要有科学的依据证明过氧化苯甲酰使用(包括中国个别面粉厂超标使用)对人体有害,或者有科学的数据证明过氧化苯甲酰破坏了面粉的营养成份,只要是一个有良心的人,都不会反对禁用![3]
面粉增白剂 - 注销
2010年9月,卫生部办公厅对“关于再次建议尽快出台新的小麦粉国家标准”的答复中表示,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已审查同意注销过氧化苯甲酰。
早在2008年12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曾表示,卫生部收到国家粮食局提交的有关“停用面粉处理剂———过氧化苯甲酰”的申请材料,将提请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讨论,再最后作出是否禁用的决定。
卫生部在回复中也表示,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指导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处理剂生产企业尽快转产,加快对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扶持力度;二是制定舆论引导方案,解疑释惑;三是做好面粉处理剂和面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等。
面粉增白剂 - 禁用
2010年12月15日,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公告稿显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
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对面粉中违法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要予以查处。
情况说明称,为尽可能降低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对产业影响,将设置1年左右的政策调整实施时间,主要考虑面粉生产、销售以及进口周期等情况,同时允许在政策调整日期前生产的、添加了过氧化苯甲酰的食品继续在保质期内销售。
另外,对于同样作为面粉增白剂的“过氧化钙”,鉴于已无技术必要性,拟一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