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检词语
群租族
拼音:qún zū zú
基本解释
群租族 -简介
群租族多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低收入的打工族,大多都有正当的职业,正常的作息,只是因为收入低,他们才被迫租住在一起,被迫群租。随着群租族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诸多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群租族 - 背景资料
群租房里的生活场景,住户们陆续回来
有统计数字显示:目前中国流动人口已达1.5亿,其中刚毕业的大学生、低收入的打工族占了多数。为了栖身城市,一次次整治之后,仍然不断有人加入群租一族。“群租族”的居住权该如何保障,已经成为立法者和城市管理者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百姓之间房屋买卖、租赁越来越频繁。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由于价值巨大,它与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房产领域牵涉法律问题众多、复杂,其中尤以买卖、租赁、维权为最。如何才能避免产生法律纠纷,维护正当权益,已经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群租族 - 主要人群
绝大多数群租的人并不是什么不良分子,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外地来此打工之人,他们大多都有正当的职业,正常的作息,只是因为收入低,他们才被迫租住在一起,被迫群租。如果有能力租住1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相信没有人愿意和别人挤在一起住。
群租族 - 原因分析
群租引发的纠纷,源于群租造成的四类危害:一是将一间房子切割成若干房间,有可能破坏房子的承重结构;二是一套房子住进十几个人,人多噪音增加,不管是聚众哄闹还是轮流洗澡,都会扰得四邻不安;三是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强难免鱼龙混杂,小区的治安状况会受到影响;四是即使群租房客均为遵纪守法高素质人员,人多必然增加小区公共资源的消耗,比如电梯的使用率会大为提高,由此增加的费用分摊到其他业主头上,物业公司收益没有增加,工作量大增。
群租族 - 管理现状
事实上,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早在2007年8月7日颁布实施的《临时业主公约》中就明确:“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房屋装饰装修期间,允许物业管理企业入户巡视。凡发现违反规定擅自分割搭建,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变功能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劝阻制止。”
群租族 - 民意调查
房间里满满当当,空间在这里被充分利用
民意中国网、腾讯新闻频道,近日进行的一项千人调查显示,93.9%的人表示身边存在青年无奈“群租”现象。29.5%的人表示这种群租房会“发展成为家庭旅馆”。
对于群租往家庭旅馆的方向发展,调查中27.9%的人担心会发生变相逃税等情况;30.1%的人建议通过税收等手段对群租进行市场调控,对逃税人员加大查处力度。
“群租”最大的问题是什么?调查显示,87.0%的人认为是“人员混杂,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难以保证”;57.2%的人认为是“群租房客造成的卫生问题”;42.3%的人担心“随意改造房屋,会破坏房屋结构”。
“群租”到底该不该取缔?调查显示出了公众的矛盾心理:28.1%的人认为该取缔,22.9%的人认为不该,近半数(49.0%)的人选择了“不好说”。调查中有81.1%的人表示,“群租”是低收入群体的无奈选择;71.8%的人强调“不能忽视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和生存权”。
群租族 - 监管难点
一直备受诟病的地下合同、二房东是利益驱使的产物,更钻了法律的空子。各地对待群租的政策差异巨大,从明令禁止、强拆并重罚到劝说教育乃至放任自流,宽严不一。最高人民法院新公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未经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相邻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或恢复原状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其中并没明确群租房就是经营性用房。
目前,明确针对群租和合租的法律在我国仍是空白。现行规定中,只是要求出租人对居住人员建立登记簿,并报送基层管理服务站,对承租方的人数未加限制。而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法律中明确规定在租赁合同附加条款中,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注明:承租方有权转租和分租出租的住房。
群租折射的是外来人口在城市住房难。但凡经济条件许可,没有人愿意选择与很多人群居在一个狭小局促的空间里。强行禁止群租,低收入者如何找到低交通成本、便宜的居所。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外来人口涌入城市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低收入人群面对高房价,最终选择群租,管理者应当尊重这些人的市场需求。一方面,一次整治、一次突击取缔只能暂时“消灭”群租。面对我国1.5亿流动人口,集中整治、取缔之后,只要有人口流动、有新毕业的大学生、有低收入的打工族,群租就又会如雨后的秧苗在各个城市悄悄萌发。另一方面,群租乱象,除了让人心忧群租族安全隐患外,更会导致一座城市的社会秩序不稳定。
群租族 - 外界评论
一些城市可以高调地去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甚至农民工公寓,但却容不下群租人群的存在,的确令人不解。更令人不解的是,正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不够,才使得大家不得不去群租、合租。面对群租现象,一些地方政府简单粗暴地去“堵”,去“禁”,这其实是一种惰政表现,最终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实质的效果。
由于收入不平衡的存在,必然会有大量低收入群体的存在,他们中很多人买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政府面对这种社会现实,更应该去“疏”,去“导”,更应该去考虑这部分群体的实际情况,从他们的现实需求出发,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居住问题。而对他们的无奈,应该多些关怀,少些白眼,因为他们租的不仅是房子,而且也是改变生存命运的契机。
群租族 - 专家建议
大学生为了纪念自己的小窝,特意找来相机拍照留念
2008年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高校周围、医院周围、大型社区、郊区平房大量存在的群租人群,就被列为治安难点、乱点。但群租是个取缔、集中整治都无法终结的难题。租房市场管理混乱的背后是法律没有相应规范,最终导致乱象频生。
一方面,加快出台针对群租隐患的高位阶法律规定:禁止居民住房擅自隔断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对水电气热等设施造成影响的行为;明确租房者的最低房屋使用面积;细化对违法者的惩处;规定居民住房出租人数的最高限制。
另一方面,根治群租乱象,亟待城市管理者和规划者出台政策,将各地实施的廉租房政策惠及流动人口,以保护群租族的居住权。比如各个城市的政府均应着手规划建立小面积的廉租公寓,提供给流动人口中的中低收入者居住。这类廉租房的选址要区别于城市低保居民的廉租房,应考虑到群租者的工作需求,避免远离城市中心。同时,对廉租公寓出租价格的标定,决策者应充分做好前期调研,考虑群租族的经济承受能力。杜绝几年前上海、广州建设流动人口公寓时,因选址偏离城市中心,造成交通成本高,最终门庭冷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