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检词语
日本海上保安厅
拼音:rì běn hǎi shàng bǎo ān tīng
基本解释
日本海上保安厅于1948年5月1日成立,主要职能包括海上治安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海难救助、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防灾,隶属于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其主要职能名义上包括维护海上治安,维护海上交通安全,海上防灾救灾和海洋环境保护。截止到2005年,拥有各类巡视船艇50多种,共计700余艘。2011年11月6日,日本海上保安厅拦截中国渔船并逮捕船长。9日,被扣留的中国渔船、船长及10名船员在缴纳罚金后,被释放返航。
日本海上保安厅(简称JCG)隶属于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现有各类人员12255人,每年经费预算约1682亿日元。其总部设在东京,内设行政部、装备技术部、警备救助部、海洋测绘部、海上交通部等5个职能部门,在全国各地下设11个海上管区,以及海上保安大学和海上保安学校等培训部门。
其主要职能名义上包括维护海上治安,维护海上交通安全,海上防灾救灾和海洋环境保护。不过,被提到最多的是第一条功能,可以说保安厅大多数船只和飞机都是为了第一条职能才存在的。这一职能主要包括的内容有:防止走私和偷渡、打击海盗、防止不明船只侵入,还有在争议领土地区活动、保护核原料船只等特殊工作。
历史发展
海上保安厅(Japan Coast Guard),于1948年5月1日成立,初创时主要是为了管理日本海上的交通安全,并且排除战时在日本近海布下的大量水雷。当时只有1万多人,200艘老旧船只。朝鲜战争及此后的一段时间,由于经济原因,每年都有大量朝鲜和韩国人偷渡到日本,日本国内也有很多人向美国或欧洲偷渡,与朝鲜半岛之间的走私贸易也非常频繁,此时正好海上自卫队已经成立,海上保安厅就把业务范围移到了海上治安方面;再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业务范围又加入了救灾、护渔、防止污染等内容。
组织机构
截止到目前,海上保安厅共包括总务部、装备技术部、警备救难部、海洋情报部、灯标部等5个职能部,11个管区,以及海上保安大学和海上保安学校等培训部门。
行政部主要负责公共关系、国际交往、人事管理、预算财务等工作;装备技术部主要负责船艇建造和飞机采购等工作;警备救助部主要负责公共秩序的维护、油污染反应和搜救等工作;海洋测绘部主要负责海洋测绘、航道测量、海洋观测、提供海图出版物和确保航行安全所需的信息管理等工作;海上交通部主要负责航行安全措施的实施、航标的设立、维护和运作等工作。
截止到2005年,日本海上保安厅11个海上管区共下辖海上保安部66个、海上警备救助部1个、海上保安署54个、航空基地14个、航标事务所53个。拥有各类巡视船艇50多种,共计700余艘,其中载直升机巡视船13艘,大型巡视船40艘,中型巡视船46艘,小型巡视船20艘,消防船5艘,其他巡视艇200余艘,另外还有测量船、设标船、航标维护船和教育实习船等。拥有各类型固定翼飞机29架,各类直升机46架。
具体职能
海上治安管理
主要包括海上巡视、领海警备、海上治安管理、打击海上刑事犯罪、防止走私和偷渡、打击海盗、防止不明船只侵入、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取缔非法渔业作业、情报收集、海上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运送警备等工作,同时,与周边国家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维护海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