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检词语
荧光增白
拼音:yíng guāng zēng bái
基本解释
荧光增白剂俗称白色染料,是一种无色并在紫外光照射下能激发出荧光的有机化合物,它能提高物质的白度和光泽。其中,荧光增白剂CBS是目前广泛适用于洗衣液中的一种荧光增白剂,此种增白剂无毒,与日常食用的食盐的急性毒性属于同等级别。
荧光增白剂是一种荧光染料,或称为白色染料,也是一种复杂的有机化合物。它的特性是能激发入射光线产生荧光,使所染物质获得类似荧石的闪闪发光的效应,使肉眼看到的物质很白,达到增白的效果。
它可以吸收不可见的紫外光,(波长范围约为360—380 nm),转换为波长较长的蓝光或紫色的可见光,因而可以补偿基质中不想要的微黄色,同时反射出比原来入射的波长在400——600 nm范围的更多的可见光,从而使制品显得更白、更亮、更鲜艳。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荧光剂的机会很多。
国内最大类的荧光增白剂为VBL、CXT及造纸用液体增白剂。一般增白剂分为两类,一类是水溶性的增白剂,另一类为水不溶性增白剂。前类可用于纸张,涂料,洗衣粉,棉织物的增白剂。另类可用于化纤,塑料等增白。
按化学结构可分为五类:①二苯乙烯型,用于棉纤维及某些合成纤维、造纸、制皂等工业,具有蓝色荧光;②香豆素型,具有香豆酮基本结构,用于赛璐璐、聚氯乙烯塑料等,具有较强的蓝色荧光;③吡唑啉型,用于羊毛、聚酰胺、腈纶等纤维,具有绿色荧色;④苯并氧氮型,用于腈纶等纤维及聚氯乙烯、聚苯乙烯等塑料,具有红色荧光;⑤苯二甲酰亚胺型,用于涤纶、腈纶、锦纶等纤维,具有蓝色荧光。
其中二苯乙烯联苯二磺酸钠即为荧光增白剂CBS,目前广泛适用于洗衣液中的一种荧光增白剂。
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 15193.3-2003急性毒性试验》规范性附录D“急性毒性剂量分级表”判定,二苯乙烯基联苯类荧光增白剂(CBS)为无毒,与日常食用的食盐的急性毒性属于同等级别。
行业标准CB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发布的行业标准《QB/T 2953-2008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中,规定可用于衣物洗涤剂的荧光增白剂之一,是安全环保的。CBS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广泛用于高档衣物洗涤剂中。
德国环境部于1983年郑重声明:CBS不具有任何致敏及致畸性。
欧盟洗涤剂协会(A.I.S.E.)于2003年发表安全性评价报告称:CBS在洗衣液中使用是安全的。
日本肥皂洗涤剂工业协会(JSDA)于2007年发表《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风险评估》:CBS对人体和环境都是安全的。
2007年2月,安监总局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要求作业场所就职业病危害以此分类进行申报。该表列出了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四类物品: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生物性因素。其中,代码为HX82的是荧光增白剂,类别为“化学毒物”
健康危害(1)对皮肤无刺激
经过多年的动物及人体试验表明:即使是皮肤直接接触荧光增白剂CBS纯品,对皮肤也无刺激性,不会导致皮肤过敏。
沈永嘉教授等编写的《荧光增白剂》一书中指出:荧光增白剂不会被皮肤吸收。即使荧光增白剂CBS在使用过程中可能有少量粘附在皮肤上,也不会和人体皮肤发生反应,而且通过日常的洗涤活动(例如洗手、洗澡等)很容易被完全的洗掉,不会经皮吸收。
因此,皮肤直接与添加CBS的洗衣液接触不会造成伤害。
(2)对伤口愈合无不良影响
发表于1994年《德国皮肤病学》杂志上的《荧光增白剂的毒理学性质》一文中指出,即使是用含有荧光增白剂的纺织材料直接接触伤口,也不会对伤口愈合产生不良影响,且不会对人体皮肤造成病理性变化。
(3)代谢:荧光增白剂CBS是水溶性的,通过正常代谢可很快完全排出体外
德国Georg Thieme出版社出版的《环境质量和安全》增补第四卷《荧光增白剂》(`Environmental Quality and Safety` Supplement Volume IV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s`)一书中指出,通过小鼠代谢研究表明,在大剂量喂食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CBS后,绝大部分增白剂都会迅速通过肠道排出,不被肠道吸收。其血、肝、肾、脑、肌肉和脂肪中均无荧光增白剂残留,即不会造成体内蓄积。所以日常生活中即使有少量荧光增白剂CBS进入人体,也会通过正常代谢过程很快排出体外。
(4)荧光增白剂CBS无致畸性,无致癌性
通过对多种动物的急性毒性研究和长达两年的小鼠慢性毒理实验研究证明:CBS属于无毒性物质,无致畸、无致癌、无致突变性。
欧盟洗涤剂协会(A.I.S.E.)的测试报告《家用洗涤剂成分对人体和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之荧光增白剂FWA-5》中对荧光增白剂CBS(也叫FWA-5)的毒理性研究结果表明:荧光增白剂CBS无光致癌反应。
德国环境部于1983年郑重声明,荧光增白剂CBS不具有任何致敏及致畸性。
(1)CBS降解性高
CBS在洗涤剂中使用量不高,经漂洗稀释,生活污水经一次一般处理后,CBS即可减少95%以上,最后进入环境中的量很少。即使少部分进入地表水(如河流),也是会非常迅速的进行光降解,光降解的产物也很容易进行二次降解,即被微生物吃掉后分解成二氧化碳等对环境没有影响的物质。
(2)对生物链没有影响
CBS是一种水溶性的荧光增白剂,被鱼类食入后,不会滞留在生物组织和器官中。实验室研究表明,鱼类即便在高浓度CBS的条件下生活一段时间后,脱离这一环境两天,CBS在鱼类体内也不会有蓄积。
基于对长期的生态学研究结果表明,CBS对环境没有危害。
相关事件
王海诉蓝月亮2011年6月,“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以蓝月亮洗衣液内含有荧光增白剂为由,将蓝月亮公司和代言人杨澜告上法庭。他的依据则是安监总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荧光增白剂列为“化学毒物”。
蓝月亮公司的依据是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QB/T2953-2008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行业标准允许在洗涤剂中添加两类荧光增白剂,而且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地都允许在衣物洗涤剂中使用。蓝月亮所使用的是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增白剂。
对此事件,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于2011年6月20日发表了关于衣物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特别说明。该协会指出,国际国内大量的研究权威报告证明,《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行业标准所规定使用的荧光增白剂安全可靠,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可以改善和提高洗涤效果。
事实上,虽然国家允许在洗涤剂中使用荧光增白剂,但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六条规定,食品、食品包装纸、餐巾纸禁止使用荧光增白剂。
2011年10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查明,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在洗涤剂中添加荧光增白剂;涉案产品经多家单位检测,均被判定为合格产品;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人身或财产因使用涉案产品受到损害,因此,涉案产品所含荧光增白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同时,法院认为,根据检测结果表明蓝月亮亮白增艳洗衣液所含荧光增白剂CBS不存在危险,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应当警示说明的范围,且含量极低,不是主要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