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检索
- 汉字歷
- 歷的拼音lì
- 歷的首字母l
- 歷的部首止
- 歷的注音ㄌㄧˋ
- 歷的部首笔划4
- 歷的总笔画数16
- 歷的繁体字歷
- 歷的字体结构右下开口
- 歷的造字法
- 歷的86五笔DTTH
- 歷的98五笔DTTH
- 歷的UniCodeU+6B77
- 歷的四角号码71211
- 歷的仓颉MDYLM
- 歷的gbk编码
歷的书写笔顺
歷的基本解释
● 歷 lì ㄌㄧˋ ◎ 见“历”。
歷的汉语字典
[①][lì][《廣韻》郎擊切,入錫,來。]亦作“厤1”。亦作“歴1”。“历1”的繁体字。(1)经历;经过。指时间上的。(2)经历;经过。指空间上的。(3)行;游历。(4)越过。(5)遭逢;经受。(6)依照次序。(7)谓先后担任各种官职。(8)指担任。(9)多;曾经多次。(10)尽;遍。(11)长久。(12)发出;流露。(13)审视;察看。(14)选择。(15)犹离。分别。(16)清楚。(17)稀疏。(18)乱,紊乱。(19)引申为扰乱,触犯。(20)炼。(21)“手歷”或“歷頭”的省称。宋代的一种赋税凭证。(22)同“曆”。历法。(23)同“曆”。指善于历算的人。(24)同“曆”。指记载年月日节气的书册。(25)同“曆”。历数,气数。(26)“靂”的古字。(27)通“瀝”。清酒。(28)通“櫪”。拶指。古代刑罚。参见“歷指”。(29)通“櫪”。马厩。(30)古炊器。
音韵参考
[广 韵]:郎擊切,入23錫,lì,梗開四入青來[平水韵]:入声十二锡[唐 音]:*lek[国 语]:lì[粤 语]:lik6[闽南语]:lek8
歷的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释 【辰集下】【止字部】 歷; 康熙笔画:16; 页码:页577第14〔古文〕𡿌【唐韻】郞擊切【集韻】【韻會】狼狄切,𠀤音靂。【說文】過也。一曰經歷。【書·梓材】殺人歷人。【註】歷人者,罪人所過。【前漢·天文志】合散犯守,陵歷鬭食。【韋昭註】自下往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經之爲歷,突掩爲陵,星相擊爲鬭。 又次也。【禮·月令】季冬,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註】歷,猶次也。 又盡也。謂徧及之也。【書·盤庚】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前漢·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註】歷謂歷觀之。 又踰也,越也。【孟子】不歷位而相與言。【大戴記】竊盜歷法妄行。 又疎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齞脣歷齒。【註】歷,猶疎也。【後漢·列女傳】蓬髮歷齒,未知禮則。 又錯也。【莊子·天地篇】交臂歷指。 又亂也。【大戴記】歷者,獄之所由生。【註】歷,歷亂也。【鮑照詩】黃絲歷亂不可治。 又歷歷,行列貌。【古樂府】歷歷種白楡。 又釜鬲謂之歷。【史記·滑稽傳】銅歷爲棺。【索隱曰】歷卽釜鬲也。 又歷錄,文章之貌。見【詩疏】。 又寂歷,猶寂寞也。【張說詩】空山寂歷道心生。 又山名。【括地志】蒲州河東縣雷首山,一名中條,一名歷山,舜耕處。【廣輿記】蒲州今屬平陽府。又濟南有歷山,《漢志》充縣亦有歷山。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信都國有歷縣。又歷城縣,屬濟南,卽齊州縣也。【地理通釋】田廣罷歷下兵,卽其地。後漢安帝建光三年,黃龍見歷城。 又湖名。【廣輿記】歷湖,在和州城西,周七十里,爲郡之巨浸。 又《爰歷》,書名。【說文序】趙高作《爰歷篇》,所謂小篆。 又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又《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 又與霹靂之靂同。【前漢·天文志】辟歷夜明。【後漢·蔡邕傳】辟歷數發。 又與馬櫪之櫪同。【前漢·梅福傳】伏歷千駟。 又同壢。坑也。考證:〔【索隱註】歷卽釜鬲也。〕 謹按索隱卽史記註之名,旣稱索隱不得稪稱註,謹改註爲曰。
歷的字源字形
字源演变: 金文小篆 楷体 字形对比: 中国大陆宋体台湾细明体香港明体韩国明朝体旧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