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时间: 11-06  来源:鲍思问

我再次翻开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觉得和第一次翻开差别大自己与动物更加亲切了一些。我觉得,动物之间也有语言,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了一只名字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太贪吃,所以在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柴斯特在时代广场有两个朋友:老鼠塔克和一只名叫亨利的猫。在报摊工作的男孩玛利欧,是柴斯特的主人。玛利欧为了养蟋蟀去冯赛那里买了中国古代皇帝关蟋蟀的笼子。蟋蟀原来是代表好运的,可柴斯特却犯下了梦游吃钞票”和晚宴失火”的坏作文事。但他后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友情,又帮助了玛利欧一家,总算将功赎过。故事的最后,柴斯特突然怀念起了家乡,于是他告别了整个时代广场,回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地方。

我也想成为一只像柴斯特一样的蟋蟀。不管吃掉了钱还是不小心点燃了报摊柴斯特不会选择逃跑,而是勇敢地承认错误,并且努力改正和弥补自己的过失。他那勇于认错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要向她学习这种精神。

《时代广场的蟋蟀》会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你还不快翻开书本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