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学生需有度
时间: 11-06 来源:张晋榤
青岛市在2017年2月15日出台了一项新规定,指出: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可进行适当惩戒。消息一出,众说纷纭。
学生犯错而不惩戒,会使教学秩序越发松散。但是,如果学生稍微犯错就大加惩戒,又会使学生精神高度紧绷,也不利于学习。所以,我认为,学生犯错,必然要惩,但惩应有度。
没有规矩,何来方圆?
每一所学校都会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维持基本的教育教学方面的秩序。有规矩,却无惩罚,那么,这些规矩就成了空中楼阁,空头司令,徒有其表,没有人会重视并遵守它。
请君试想:如果没有规矩,教室将成为食堂;操场充满了鸳鸯;电教中心变成了开黑圣所;音乐教室也变成了k歌佳地。到那时,学校不再是学校,而是变成了娱乐场所,变成了好玩者的天堂,好学者的绝望。
所以,在学校必须守规矩。只有规矩,才能保证教学的质量。
过度惩罚,何以育人?
近年来,学生自杀的案例逐渐增多。我觉得,发生这种事情,一方面是因为学生负担过重,压力过大;另一方面是因为学生作文神经过度紧张,导致精神崩溃。
试问:负担和压力是从哪里来的呢?又是什么导致学生们过度紧张呢?当某某老师布置了学生们写一天都完不成的作业却要求必须在晚自习完成时,这些作业自然就成为了负担。压力也因此而生。
学生们都把写完作业作为终极目标。宁可不吃饭,不睡觉,也要把作业完成。只因为完不成作业就会有极重的惩罚。在我看来,这样的教育,不是教育,而是地狱;不是育人,而是葬人。当学生们都成为学习机器,当学生们都患上了焦虑症,难道教育当局就心安了吗?
适度惩戒,方为大雅。
为师者,当以己为戒。学生犯错,当然应该惩罚,但学校应明确惩戒的范围和方式,把握好惩戒的力度,用规矩改变学生的坏习惯,用惩戒来塑造学生的未来。另外,对于教师,也应有适宜的规矩来管控。教师犯错,与学生同罪。唯有如此,中国的教育事业才能够蒸蒸日上。
人,天生就有懒散之心。没有天生自觉者,更没有天生无畏者,只有知规矩,守规矩,才能不断精进,逐步完善自我。
有错必惩,惩应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