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自毙成语故事

时间: 11-04  来源:网络

导语:作法自毙,自己制定的法律,反使自己受害。比喻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下面是好学生作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词目】作法自毙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

【出处】《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近义词】作茧自缚、 自食其果、 自作自受

【解释】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成语故事】

秦孝公为了使秦国国富民强,同意商鞅的建议,对各项制度进行改革。商鞅制定了新的法律,为了使新法深入人心,他决定树立朝廷的威信。新法颁布的第一天,商鞅就让人在都城南门外的空地上,竖起了一根三丈长的直木,并且四处张贴告示说:“移动直木至北门者,赏十金,绝不食言。”

百姓们根本不相信国家的告示,所以围观的人挺多,就是没人去移动直木。他们认为,只不过将直木移动一下,怎么能捞到这么大的好处呢?可能是君王没事干了,拿百姓寻开心吧!商鞅见无人移动直木,就不断提高赏金,直至五十金。

终于,有人将直木移至北门,结果真的得到了五十金的赏赐。众百姓见朝廷说话算数,从此信任朝廷,觉得朝廷言出必行。

不久,太子触犯了新法,商鞅大怒,让太子的老师替太子受刑,割掉了他的鼻子。众百姓见太子犯法都要受惩罚,对法律越来越敬畏了。由于秦国老百姓遵纪守法,辛勤劳作,秦国很快就富强了。

太子继承王位后,为了报辱师之仇,给商鞅安了一个谋反的罪名。商鞅见势不妙,就逃跑了。他在逃跑途中想住店,可是由于他不能拿出身份证明,因此无法入住。新法是商鞅自己制定的,却想不到把自己给害了。他不由得自怨自艾。

秦王很快把商鞅抓住。按照新法,谋反者必须处死。可怜商鞅,惨死于五马分尸的酷刑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