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拒收鱼

时间: 11-04  来源:网络

导语:公仪休,春秋时期鲁国人,官至鲁国宰相,因为廉政,不收礼物,守法而被流传后世,教导的学生都很有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历史典故公仪休拒收鱼,欢迎查阅,谢谢。公仪休拒收鱼

【典故】: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子曰:“夫子嗜鱼而不受, 何也?”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 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则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 鱼,我能常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文言文翻译】:

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很爱吃鱼,全国的人都抢着买鱼送给他,公仪休不接受。他的学生周永驰劝他说:“老师爱吃鱼却不接受别人送的鱼,为什么呢?”他回答说:“正因为我很爱吃鱼,所以不接受。如果接受了鱼,就必然有低就别人的脸色;有了低就别人的脸色,就可能歪曲违背法律;法律被歪曲违背了,宰相就会被罢免。虽然我喜欢吃鱼,别人肯定不会长期供给我鱼吃,那时,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吃;如果不接受送的鱼,宰相就不会被罢免;虽然不能吃别人送的鱼,我能够自己长期供给自己鱼吃。”这是明白了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依靠为自己办事的人不如自己去办事的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