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鉴赏之文学特殊性

时间: 11-04  来源:网络

我们都知道,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只传世80回,现存的120回本其后40回是后人续写的。许多人都说是高鹗,其实不是。在程伟元、高鹗之前,已有不知名者续写了40回,程、高是在这个续书的基础上分工整理补足成120回的。小说既非由曹雪芹一个人构思、从头到尾写成的,它就不可能是一个完全统一的整体。前80回与后40回相比,无论在思想上或艺术上都有明显的落差,情节安排和形象描绘,也有前后不一致、甚至矛盾抵触之处。所以,我们在谈其文学特殊性时,主要还是依据曹雪芹的原作文字,以及可以确知的作者意图。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红楼梦》鉴赏之文学特殊性,欢迎阅读。

一、以切身感受的事为题材

写小说以切身感受的事为题材,这有什么特殊的呢?现在凡是写小说的人,哪一个不是这样做的呢?除非他写的是历史小说、武侠小说、科幻小说或者童话故事之类。是的,这在今天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可是回顾中国小说发展的历史,就发现后来的小说是在以前的史传文学、笔记小说、民间传说以及各类话本的基础上逐渐成长、发展起来的。因此,我国传统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总是在述说前人的故事,或取材于史书,或据传说演绎;即便有取自当代社会的,也多为奇闻轶事之类,则属不相干者在说他人的故事。所以,小说是小说,作者是作者。读者、评论者也只看小说写得如何,却没有人去关心小说的作者。因为谁都知道,无论是罗贯中、施耐庵还是吴承恩,都与诸葛亮、宋江、孙悟空拉不上任何关系。《红楼梦》则不然,它是在作者亲见亲闻、亲身经历和自己最熟悉的、感受最深切的生活素材基础上创作的。这在中国古典长篇小说史上还是第一次。从这一点上说,它已经跨入了近代小说的门坎。

但有一点必须说清楚:我们说曹雪芹以自己感受最深的事来作为创作小说的题材,并不等于说《红楼梦》中描写的那种风月繁华生活,就是曹雪芹自己经历过的生活,或者说曹雪芹也曾有过像贾宝玉那样的“富贵闲人”的经历。--这是迄今为止许多《红楼梦》研究者认识上都还存在着的误区。说误区,是因为这不符合史实。曹雪芹亲身经历过的只能是《红楼梦》80回后贾府事败被抄没后可能有的那种生活;至于前半部所描写的种种繁华盛况,只能属于他的“亲见亲闻”。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不得不在这里插上几句曹雪芹的生卒年问题。我完全赞同梅节先生最能令人信服的说法:曹雪芹死于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春天(详见其《曹雪芹卒年新考》,原载《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3期,后收入梅节、马力:《红学耦耕集》,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年版)。这和“癸未说”的公元纪年相同。至于“壬年除夕”(早一年)四字,那是畸笏叟批语“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之下所署的时间。同年他尚有“壬午春”、“壬午季春”、“壬午孟夏”、“壬午九月”、“壬午重阳”等数十条批语。甲申春,敦诚写过两首《挽曹雪芹》诗,其中一首有两稿,一曰“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一曰“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这是可确定曹雪芹生卒年最可靠的材料。理由有三:①写挽诗是不可以将死者的岁数减少的。若雪芹活了四十几岁,而只举其整数四十,是完全不合适的。说四十就只能是四十。②死者的年龄,活着时可能连好朋友都搞不太清楚,但死了就清楚了。因为那时要发讣告,要将享年书于“铭旌”。所以此时提到死者的年龄是最可信的。③挽诗写了又改,但前后两稿别的话都有改换,独独起头“四十”二字不改,更说明这“四十”不是随便写下的大约岁数。卒年和享年既可确定,从1764年上推40年,曹雪芹应生于1724年,即雍正二年便无问题。这与周汝昌先生考定的生年一致。雪芹出生时,伯父曹?病故(1715)已九年;祖父曹寅病故(1712)已十二年。朝廷下旨抄曹?家是雍正五年底,执行在六年初,同年曹氏家人便迁回北京,靠拨还崇文门外蒜市口少量房屋度日。其时,雪芹才四、五岁,还是个学龄前的幼儿,当然不可能有过风月繁华的生活经历。若说到了北京后,曹家渐中兴了,后来又遭第二次抄没,才彻底败落的,这实在是既无可能性也没有任何史料依据的揣测。

作这样揣测的人,与主张曹雪芹是曹?遗腹子曹天佑或者总想雪芹能活到四十八、九岁的人一样,他们大概都卡在两个问题上了:一是曹雪芹如果没有风月繁华生活的亲身经历,就写不出《红楼梦》来;二是小说中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所以总想让曹雪芹有机会过上一段那样的生活。可是事实上,从雪芹懂事起,曹家已经败落了,大观园里的怡红公子的那种富贵悠闲生活,他连一天也没有过过。

那么,《红楼梦》又是怎么写出来的呢?

曹雪芹随家人回北京后,在他成长的岁月中,曹寅、曹两代孀妇即其祖母、伯母,以及父母辈、亲友、家人(拨还曹家少量房屋时,还发还家奴三对)等,毫无疑问地会常常绘声绘色地给他讲述家中昔日的盛况,在这位天才的幼小心灵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从而激起他无比活跃的想象力,令他时时神游秦淮河畔老家已失去了的乐园。直至二十多年后,他仍会忍不住向友人说起先祖当年荣华富贵的盛况,说得又是那么具体生动、有感情,仿佛曾身临其境,竟使比他年轻得多的敦敏、敦诚兄弟误以为那些风月繁华的盛事是雪芹早年自己经历过的事情,所以有“秦淮风月忆繁华”(敦敏《赠芹圃》)、“废馆颓楼梦旧家”(敦诚《赠曹雪芹》)等诗句;更笑话的是还说:“雪芹曾随其先祖(曹)寅织造之任。”(敦诚《寄怀曹雪芹》诗“扬州旧梦久已觉”句原注)其实,雪芹要真能回忆起他祖父曹寅时的种种盛况,那就非得再早出生二十多年不可。

由于雪芹祖上几代人与皇家的特殊亲近关系(如其曾祖母孙氏曾为康熙的保母,被诰封一品太夫人;曹寅少年时即近侍康熙,一直都是亲信),曹家在京城跟高层有姻戚关系或世交旧谊者必不少,尚为孩童的曹雪芹是可毋须避嫌地被人领着进那些豪华的大宅深院的,这会使他增长见识和加深感受。此外,宗室贵族中由往昔的玉堂金马,现如今的陋室蓬窗的升沉变迁,雪芹所见所闻一定也多。这些都会深刻地影响他对政治、社会和人生的看法,也给他后来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永忠《吊雪芹三绝句》之三)曹雪芹把广泛搜罗所得的素材,结合自己家庭荣枯的深切感受,加以酝酿,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冲动,一部描绘风月繁华的官僚大家庭到头来恰似一场幻梦般破灭的长篇小说构思,便这样逐渐地形成了。

所以,《红楼梦》写的不只是一家一事一人,它不是自传体小说,也不是小说化了的曹氏一门的兴衰史。虽然在小说中毫无疑问地融入了大量作者自身的见闻、经历和自己家庭兴衰变化的种种可供其创作构思的素材,但作者搜罗并加以提炼的素材的来源和范围,都要更广泛得多。作者的目光和思想,更是从几个家庭扩展到整个现实社会和人生。《红楼梦》是在现实生活基础上最大胆、最巧妙、最富有想象力和创造性的艺术虚构。所以它反映的现实,其涵盖面和社会意义是极其深广的。

贾宝玉常被人们视为作者的自我写照,以为曹雪芹的思想、个性和早年的经历,便与宝玉差不多,甚至以为曹雪芹也自幼爱弄脂粉钗环,爱吃女孩儿嘴上的胭脂。其实,这是很大的误会。两者的生活环境、贫富条件完全不同,其意识和言行也不可能处处相似。当然,作者确有将整个故事透过主人公贾宝玉的经历、感受来表现的创作意图,所以虚构并撰写了此书的“石头”亦即”通灵宝玉”伴随宝玉入世,并始终挂在他的脖子上,以示书中的一切“离合悲欢,兴衰际遇”,都是作者自己的见闻和感受,并非任意编造。同时,也必然在塑造这个人物形象时,运用了自己的许多生活体验,注入了自己的某些思想观点,但这毕竟与作者要写自传或照着自己来写贾宝玉是两码事。发生在贾宝玉身上的事和他的思想性格特点,也有许多根本不属于作者。

贾宝玉是曹雪芹提炼生活素材,综合和强化某些典型性格特征后,成功地创造出来的全新艺术形象。如果找人物的原型,无论是作者自己、他的叔叔或别的什么人,只怕谁也对不上号,因为实际生活中并不存在这样的一个人。脂砚斋是熟悉曹家和雪芹自幼情况的,连他也看不出宝玉究竟像谁,他说:

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第十九回脂评)

这是文学作品中典型性格创造理论在我国出现之前,最准确、最生动的描述。可知,贾宝玉形象完全是曹雪芹创造出来的,犹鲁迅之创造了阿Q。

其他如林黛玉、薛宝钗也是这种情况。脂砚斋说:“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第四十二回脂评)“合而为一”是指“蘅芜君兰言解疑癖”一回中钗、黛释疑和好了。此话无论正确与否,也无论你是否同意他那样解释钗、黛之间的关系,有一点却不可否认:即熟知雪芹生平情况的脂砚斋,也不认为生活中实有此二人,书中写成二人,只不过是作者的“幻笔”。这也足可证明钗、黛也不是按生活原型实写的,而是艺术虚构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