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会

时间: 07-05  来源:李芷晔

下午班队课,我们班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判决会”。教室成了法庭,凌老师是法官,还有三个忍无可忍的“原告”:林峰宇、张鹏和我,三个原告分别告发了三个“罪人”——黄晓铭、万家俊和曾艺瑜。这次,法庭谈论讨厌的邻居,“被告们”都是因为影响别人学习而被邻居告发的。

首先,林峰宇告发了黄晓铭的“罪行”,黄晓铭被判入狱(住凌老师家)直到改正为止,并罚款一元(一个大姆指)。被告万家俊因影响张鹏学习,被判罚款一元,打手心十下。我也告发曾艺瑜的“罪行”,法官认为曾艺瑜“罪行”不重,因此没有惩罚她。

就这样,“判决会”结束了,“法官”变回了老师,而“原告”、“被告”也变回了同学。

这真是一堂非常有意思的班队课。

作文犀利评价

结构不完整,语言平淡,不会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