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爱心大使—丛飞》有感
时间: 08-07 来源:乐乐
去年在电视上认识到2006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其中便有这篇文的主要内容:
丛飞是位著名的歌手。如果按他每场商业演出纯挣上万元,他早已过上了富有的生活。但他却在10余年来对178个来自十多个少数民族的贫困生进行捐助。丛飞的做法使妻子接受不了,因而和他离了婚;年幼的女儿也抛给了他,过度工作劳累,让他得了晚期胃癌。他却因住院贵,而选择只吃药物控制病情;他有时借遍了所有人,也没人愿借给他这个“借钱鬼”……但丛飞从没想过放弃,也从没拖欠过一个孩子的学费。尽管他的固执得不到别人的理解,但他仍拖着病去演出挣钱……
丛飞有过一句格言:“只要给我生命,我就要奉献。有一年,我就奉献一年。即便我以后不能再唱歌了,我还可以演哑剧和喜剧,一样可以带给别人快乐”。正如丛飞的格言一般,他只懂得奉献,并不向他们索取回报。我觉得丛飞从他的语言和行为中都方显出他的英雄本色,当他把178个需要他的帮助学习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时,他并不感觉到自己多了份累赘而是发觉自己肩上多了责任。现在,丛飞已成为深圳的骄傲,更成为了中国人的骄傲。他让人们明白了人活着并不是有了金钱才叫做快乐,更主要的是精神上的一种快感。这才是人们所需要的一种人的真善美。
我想这才是丛飞留给人们深刻的印象。
语言平淡,详略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