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时间: 08-29 来源:乐乐
从小,我们就在没有任何风雨的温暖港——家里面成长,过着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生活。童年时没有烦恼可言的,都很快乐,爸爸妈妈也带我们去很多地方玩,那时家就是我们的乐园,是我们的快乐安全小岛,家的感觉是最温馨最甜蜜的。
谁着年龄的增长,找们渐渐的懂事,变得成熟起来。因此,我们不能一直在那个温暖港里面生活下去,我们要经风雨见世面。从小就应该努力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做一个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孝教父母,遵纪守法的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目前,我们正是成长的时候,不要去违法乱纪,去追求一时的“自由”。如断线的风筝,他已是随风摆动,可不久之后就会面对毁灭。
比如说在海口市某中学读初一的郑某与杜某,商量着去吃夜宵,但又没钱,两人便决定去学生宿舍找同学强行索要。郑某用衬衣蒙住脸,杜某则戴一顶旅游帽,窜入同年级某班宿舍,将门撞开后,向室内的学生索要钱物,并叫道谁不给就打死谁,并用扫把猛打床板恐吓学生,两人同时动手搜梁某等4人的口袋。抢得几元钱后,两人到校外去买了一瓶矿泉水,并买了几支烟抽后,又回去窜到另一个宿舍,采取同样的方式向同学们“要”钱,当时一个同学口袋里只有几元钱,他央求两人给他留一块钱第二天吃早餐,两人丢给这名同学一元钱后扬长而去。当晚,两人共抢得现金31.5元,均被两人用来抽烟喝水和炸东西吃。自以为找到了“快速发财”的捷径,仅隔一天两人又再次闯入学生宿舍准备抢劫时,被在宿舍附近执勤的校保卫人员和民警现场抓获。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郑某与杜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但因两人未满18岁,又系在校生,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一审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这就是法律的制裁与审判。
我们不要知法犯法,应该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应该拒绝所谓的“无依无附的自由”,要在国法,校纪,家规的约束下,努力提高道德素养,加强法制观念,努力学习知识,提高技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语言平淡,详略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