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记》有感
时间: 09-07 来源:咸菜
我读了昆虫记之后,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田野里的蟋蟀,这篇作文写出了蟋蟀的生活习性、繁殖、天敌、巢穴……
首先,我来说一下蟋蟀的生活,蟋蟀会唱歌,他有一副专门唱歌的“发音器”,这个机器可以调节声音的大小,可以由来迷惑敌人。平常捉蟋蟀的时候要仔细听,不然蟋蟀的声音会把你弄得分不清东西南北。蟋蟀的大腿很有力,一条可以调的又高又远,这个“小鬼”很聪明,他有非常强大的参差不齐的牙齿,当你把他抓起来的时候,他会在你的手上狠狠的咬一口,有一回的时候我被一只大蟋蟀咬了一口,由于咬得太厉害了,我的手被咬破了,都出血了。
他的巢穴,蟋蟀的巢穴大部分都在草多的地方,非常隐蔽一般人找不到。他的巢穴在上流,不会被雨水冲进去,并且非常弯曲,用小刀挖的话要挖两个小时才有可能把整个巢穴挖开,蟋蟀巢穴的最深处大约有九寸深。当我们听到蟋蟀的叫声很有可能是从巢穴里传出来的。当我们扒开草丛的时候会发现草丛里面只有只有小洞并没有蟋蟀这就是蟋蟀的诀窍,他在洞的旁边!嘿嘿!
他的繁殖,蟋蟀产卵,一产就是好几百个,我们会想到过上几年,蟋蟀这个品种会大量增多吧,NO,蟋蟀的卵会被许多种虫子和蚂蚁吃掉。尤其是蚂蚁这种可恶的小家伙他们会把蟋蟀的卵吃的一粒不剩,蚂蚁们很勤快,人人都歌颂它,科学家们甚至把它们捧上了天。实际上,“好人无人知晓,坏人声名远扬。”
这就是田野上的蟋蟀,我爱昆虫记,他使我进入了昆虫的村落。
文中作者记叙了《昆虫记》这本书中关于蟋蟀内容,对蟋蟀进行了详细描写,表达了作者对昆虫的喜爱对蟋蟀的喜爱。本文行文采用总分总的结构,条理分明,结构严谨,内容充实;不足之处在于语言平淡表达不准确。如:“当我们扒开草丛的时候会发现草丛里面只有只有小洞并没有蟋蟀这就是蟋蟀的诀窍,他在洞的旁边!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