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参与“3.15”
时间: 09-11 来源:乐乐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马上就要到来了,我们晚报的小记者们一起走进服务站,体验愉快的维权工作。
3月8日这一天,天气格外晴朗,我也格外兴高兴,早早地就赶往集合地点。走进景田岁宝,就象走进了“天堂”,岁宝里全是琳琅满目的商品,有吃的鸡、鸭、鱼、肉和我爱吃的各种零食;有喝的酒、水、饮料;有玩的玩具和五颜六色的衣服等商品,当然,还有拥挤的人群和忙碌的工作人员。
随后,我们一起到了会议大厅,听景田岁宝的叔叔介绍说“景田岁宝成立于1996年元月28日,至今已经有12年的历史了,岁宝安全服务站建于2007年5月。。。。。。”听完叔叔的介绍,小记者们就开始争先恐后地提问,有一个同学问:“叔叔,请问,如果有些不讲理的顾客买了一斤肉,回到家砍了一块下来,然后拿回去说份量不够,你们怎么处理呢?”叔叔很细心地对每个同学的问题做了详细的回答,还有同学问:“叔叔,有人买了40多元东西,你们会送货吗?”叔叔笑着回答:“当然送!可能别的商场要购买200以上的商品才送货,我们这里无论顾客购买几元、几十元的商品,我们都免费送货,我记得我曾经还亲自送过一包豆浆呢。”叔叔得意地说。哇!豆浆也送,我忍不住对叔叔竖起了大拇指,不!不!是两个大拇指!并说了两个字“厉害!”
时间飞快地过去了,同学们还不肯离去,不停地问问问,两个小时后,提问终于结束了,我们排着队走出会议室,我看到墙上写着几个显眼的大字“永远追求更好”,我会心地笑了笑,和队伍一起离开了景田岁宝。
活动结束后,我暗暗对自己说:“我也要向景田岁宝的工作人员学习,永远追求更好!”
本文是一篇提倡“向景田岁宝的工作人员学习,永远追求更好”的想象作文。作者展开丰富的想象,运用生动形象的描写,展示了“我参加3.15”的情景,让人感觉到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结尾发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