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写作基本常识

时间: 11-04  来源:网络

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小编收集了公文写作基本常识,欢迎阅读。
 

请示和报告

一、请示。请示是向主管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或问题作出指示、给予答复、审核批准时所使用的公文。请示与报告的区别:请示是要求上级机关给予答复的文件,而报告则是不要求答复的文件。

(一)什么事情应该请示?

一般而言,凡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属于主管上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2、对现行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单位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3、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可循,有等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4、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5、因意见分岐,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开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为防止工作中失误,需请示上级审核的事项。

7、按上级明文规定,完成一个任务,需报请上级审核的有关事项。

(二)撰写请示需掌握的三个要领:

1、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还要在在正文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求。请示事项要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时答复。

2、明确提出本单位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供上级参考。意见要写得有理有据,必要时可引证有关的现行政策、规定条文。如本单位意见分岐,要分别陈述不同意见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较,还可提出倾向性的意见,供上级权衡、批复。

3、具体提出对上级的要求。包括希望按某个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时间限制,或事态严重,希望上级尽快答复,甚至务请在什么时限内答复;提请上级批复时需要注意或强调的问题,否则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级正式批复前,建议上级同意暂先按什么原则进行工作;等等。向上级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及时、准确的批复,但行文中切勿使用要挟的言辞。

二、报告。报告是陈述性文件。它的种类很多,按内容可分为专题报告、综合报告、总结报告;按时间可分为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月份报告和工作进程报告等。

为了陈述清楚,报告的拟写方式一般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情况;二、经验;三、问题;四、今后意见。如果属于自我批评、工作反省的专题报告,也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情况;二、原因;三、责任;四、处理情况和意见。

通知

通知是一种使用范围较广的文体。凡需要特定机关和人员知道、办理的事宜,都可以用通知。但也不能因为通知便于使用而滥用通知。

通知可分为“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一般性通知”、“会议性通知”、“任免通知”五种。这里仅介绍“一般性通知”、“会议性通知”、“任免通知”三种。

一、一般性通知。在上级机关的有关事宜需要使下级机关知道或办理时,如:庆祝某个节日,成立、调整、合并、撤销某个机构,启用印章,更正文件差错,请下级机关报送有关材料等,都可使用这种通知。这种通知,要交待清楚所通知的事项,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等。

二、会议通知。上级机关要召开比较重要的会议时,一般都要提前通知所属有关单位,这就是会议通知。这种通知要求写得明确具体,交待清楚会议名称、主持单位、会议内容、起止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地点、报到地点、携带材料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如果这些事项交待不清,丢三拉四,就可能影响会议的按时召开和正常进行。

三、任免通知。上能机关在任免下级机关的领导人或上级机关的有关任免事项需要下级机关知道时要发任免通知。这种通知的写法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写清楚决定任免的时间、机关、会议或依据文件,以及任免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不论哪种类型的通知,都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通知一般都要有一个符合标题“三要素”(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的标题,使人一看标题就知道是通知什么事情或要求做什么事情。有些机关简单地使用“通知”作标题,这是不确切的,应尽量避免,更不应提倡。

二、被通知单位就是文件的主送单位,有的通知往往不写被通知单位,这是不妥当的。

三、如果所通知的事项需要被通知的单位尽快知道,可在“通知”之前加“紧急”二字,这就是常见的“紧急通知”。

通报

通报是把工作情况、经验教训、好坏典型事例等,通知所属下级单位的文件。

通报的作用在于沟通消息,互通情报,使有关单位和组织了解工作的进程,树立全局思想,安排自己的工作;或使其学习他地、他人的经验,见贤思齐,推动自己的工作;或使其记取他地、他人的教训,引以为戒,警惕类似问题的发生。因此,撰写此类公文,要放眼全局,拿准所通报内容的普遍意义。要事实准确,把时间、地点、人物、数据、事例、背景都书写清楚。要目的明确,对其原因、影响、经验、教训进行科学地总结,使人得到教益。通报采用叙事的写法,总的要求:叙事清楚,简明扼要。

函,即信;公函即公务信件。它是上下级和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在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时所使用的文体。函的特点是不受公文规定的严格限制,如不用正式文件头,也可不编文件号,有时还可不拟标题,因此用起来极为简便。

公函大体有以下几种用法:

一、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询问一般事宜,或上级机关答复或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

二、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有关事宜,

三、用函来通知一般事项。如通知开一般性的会议、要求下级机关报送某项材料或统计某些数字等时,也常用公函。

四、向上级机关请示较小事宜也常用函。

函件采用书写、复印、打印、传真等传递方式均可。